学者观点 | 陈旦娜:西班牙《2006年教育组织法修正法》中的语言条款

发布者: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4-07-08浏览次数:12

2020年12月29日,西班牙出台《2006年教育组织法修正法》(本文简称《修正法》),促进西班牙地区官方语言的教育,同时弱化了国家官方语言卡斯蒂利亚语在教育系统中的使用。西班牙现行《宪法》第3条规定,卡斯蒂利亚语为国家官方语言。根据各大区自治条例规定,西班牙的其他语言也是各大区的官方语言。西班牙全体国民有义务掌握卡斯蒂利亚语,也有权利使用它;同时,西班牙丰富的语言形式作为文化遗产也受到特别的尊重和保护。

鉴于《修正法》是国家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语言问题也是西班牙最敏感的话题之一,该法内容一经公布,西班牙媒体、学术机构、文化名人纷纷就该法涉及的语言政策条款表达观点,使该法一时成为西班牙国民最关注的话题。

西班牙于1939年结束内战,进入佛朗哥独裁时期,直至1975年佛朗哥去世。经过数年过渡期,1978年《宪法》出台,1979年民选政府开始执政,国家进入民主时期。自1979年至今,西班牙政府共颁布八版教育法(见表1),其中的语言政策与执政党的政治立场密切相关。执政党主要在左翼工人社会党和右翼人民党之间交替产生。

由上表可见,进入21世纪后,西班牙左右翼两党频繁轮替执政,每次执政党轮换均推出新一版教育法,法律中的语言政策也相应转变方向。总体而言,人民党教育法的语言政策强调提高国民外语教育质量,使国民的外语水平向欧洲乃至世界教育强国看齐,中央政府在课程设置和课时分配方面拥有较大的决定权。工人社会党的教育法则强调教育公平,关注弱势群体,支持使用人数相对较少的地区官方语言,保护地区语言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也倾向于降低对特殊人群的外语学习要求,给予西班牙各大区和教育机构更高的自主权。

一、《修正法》修订原则与理念

《修正法》编号为组织法第3/2020号,是针对2006年《教育组织法》的修订法案。它是《教育组织法》的第二次修订,第一次修订成果是2013年颁布的《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鉴于此次出台的《修正法》和旧法《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均以《教育组织法》为基础进行修订,本节主要介绍它们的修订原则与理念嬗变。

《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的前言阐释了修订《教育组织法》的必要性,认为西班牙国民的外语能力有待提高,支持欧盟倡导的多语教育。该法使用单独章节,特别论述掌握第二外语甚至是第三外语在应对全球化过程中的重要性,期望通过教育改革使学生至少能在听说读写各方面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大力鼓励将第二外语纳入教学大纲。《修正法》则在前言中指出《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打破了教育公平,过于严格。该法没有特别提及强化外语教育,而是把视线投向学习有困难的群体,旨在建立没有歧视的、可持续的教育体系。正因立法理念存在差异,《修正法》认为必须废除《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以《教育组织法》为蓝本进行新法的修订。

《修正法》秉承工人社会党的立法原则,将部分权力下放到大区,深化职业教育,降低高中毕业要求,在语言教育上则给地区语言留出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国家官方语言和地区官方语言的关系上,《修正法》对《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的评价与欧洲委员会于2019年12月发布的一份关于西班牙地区语言保护工作报告意见一致。报告批评了《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对加泰罗尼亚语的政策,认为该法阻碍了学生在沉浸环境下学习地区语言。报告同时指出,西班牙中央政府在各个方面强调西班牙语的使用,如道路标示、大学毕业证书、体育赛事和广告用语等,而西班牙境内瓦伦西亚语和加利西亚语等地区语言的日常使用者却在减少。《修正法》同样加强对地区语言的保护,强化地区语言在西班牙教育体系内的使用。

二、《修正法》有关语言的条款

(一)语言课程设置

出于“追求公平”的立法理念,《修正法》在语言政策上向地区官方语言倾斜。《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将全部课程分成主干课程、专项课程和自主课程,主干课程的课时总数必须达到所有课程课时总数的50%。“西班牙语和文学课”属于主干课程,是全国学生的必修课,而双语大区的地区官方语言课程被列入自主课程,由地方教育主管机构决定其课程内容、课程标准、课时数与考核标准。《修正法》取消了《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对中小学课程设置的分类方法,回到2006年《教育组织法》的课程设置结构,仅列出中小学课程必须涉及的“领域”,包括自然科学知识、艺术教育、体育教育、西班牙语和文学及地区官方语言和文学、外语、数学等多个门类。中央政府不再指定课程名称,更重要的是“西班牙语和文学课”后增加了一个科目—“地区官方语言和文学课”,两门语言文学课程呈并列关系。此外,《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将两门语言课程分入不同层级,分别由国家和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而《修正法》取消了两者的差别,体现出本届中央政府平等对待国家官方语言和地区官方语言的主体导向。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修正法》提升了地区语言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重要性,但是该操作的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虽将“地区官方语言和文学课”列为自主课程,但规定在拥有地区官方语言的大区,学生必须选修这门课程,或根据大区有关规定免修。这意味着《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和《修正法》事实上均要求地方教育机构设置地区语言课程,保护了双语大区学生学习地区语言文学的权利。相比之下,《修正法》对全国教育媒介语相关条款的修改引起了更大的社会反响。

(二)教学语言规定

《修正法》补充条款第38条修改了《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对于国家教育媒介语的表述。所涉条款在2006年《教育组织法》中已经存在,标题为“卡斯蒂利亚语、地区官方语言以及其他受法律保护的语言”,主要规定西班牙国家官方语言、地区官方语言和地区非官方语言之间的关系及其在教育活动中的使用。《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和《修正法》均沿用了《教育组织法》的提法。

西班牙各版教育法将该国境内的语言分成三类,其原因包括:首先,上文提到根据西班牙《宪法》,卡斯蒂利亚语是国家官方语言,西班牙的其他语言也可根据各大区自治条例的相关界定,成为大区的地区官方语言。以加泰罗尼亚语为例,现行《加泰罗尼亚自治条例》第6条明确规定加泰罗尼亚语和奥克西坦语(lalenguaoccitana)为大区官方语言。其次,在西班牙境内另有部分语言未经所在大区自治条例认证为地区官方语言,则被视作地区自有语言。例如阿拉贡大区的当地语言拥有多种变体,虽被统称为“阿拉贡语”(aragonés),实则相互之间有所区分,其自治条例也未将当地任何一种语言(或变体)设为地区官方语言,而是将它们全部命名为“阿拉贡自有语言和语言形式”。虽然这些语言形式不是阿拉贡大区的地区官方语言,但它们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对比《修正法》和《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的补充条款第38条,可以看到以下三处明显的变化:

第一,《修正法》第1款提及卡斯蒂利亚语时删除了“国家官方语言”的修饰,同时删除旧法中“卡斯蒂利亚语是全国教学语言,地区官方语言根据其所在大区自治条例规定,也是相关大区教育媒介语”的表述。换言之,《修正法》仅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确保学生能够使用卡斯蒂利亚语和其他地区官方语言接受教育,不再规定哪些语言应该作为全国教学语言。

第二,关于学生个人双语能力要求方面,《修正法》补充条款第38条第2款要求双语大区学生在基础教育结束时,其卡斯蒂利亚语的掌握程度和地区官方语言的掌握程度应达到一致水平。旧法则要求学生在基础教育结束时,能够使用两种语言进行口头和笔头交流,不强调两门语言的掌握水平。

第三,为了使相关学生的语言水平达到要求,《修正法》补充条款第38条第3款要求各级教学主管部门使用监管和评估手段,各教学机构采取必要措施,补齐学生的语言短板,避免学生在毕业时两门语言水平有参差。旧法第3款则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切实保证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无论是使用卡斯蒂利亚语还是地区官方语言进行教学,学生均不能因语言问题受到歧视。

考虑到包括双语大区居民在内的绝大多数西班牙民众实际上均能流利使用卡斯蒂利亚语,相反,部分双语大区居民的地区语言水平有限,同时不乏有只会说卡斯蒂利亚语的单语家庭生活在双语大区,《修正法》对双语大区学生提出必须两种语言水平一致的要求实则强化了地区官方语言的教学,降低了西班牙语作为国家官方语言的地位。新法删除“卡斯蒂利亚语是全国教学语言”的表述,更令双语大区的家长担心西班牙语将从课堂中消失。

除此之外,在外语教育方面,《修正法》修改了《改善教育质量组织法》对“有残疾,特别是有口头表达困难的学生使用灵活教育和评估方式”的规定,将其改成“支持特殊教育,特别是对有口头表达和理解困难的学生使用灵活教育和评估方式”。这一修改实则放宽了特殊群体的定义,从而降低外语教学的要求。《修正法》的这一表述与《教育组织法》完全一致,回归了工人社会党上一个执政周期的操作。

三、相关社会反响

随着《修正法》的出台,西班牙政界、以西班牙皇家学院为代表的学术界、双语大区教育界和媒体均迅速做出反应,聚焦国家官方语言和地区官方语言在教育领域的使用问题。

《修正法》促使西班牙多个双语大区政府加大扶植地区官方语言的力度,使西班牙的语言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同样为左翼执政的巴利阿里群岛政府表示,将响应中央政府的立法精神,在其地方教育法规中强调加泰罗尼亚语在教育系统中的使用,使学校能够自由选择西班牙语或加泰罗尼亚语进行教学。此外,巴利阿里教育厅计划在教育法修订案中规定,至少有一半课程必须使用加泰罗尼亚语授课。据悉,该大区在20世纪90年代颁布过类似政策,由于未规定加泰罗尼亚语授课时数上限,致使有些学校几乎全部使用地区语言授课,损害了部分学生的利益。

2020年11月,《修正法》颁布前夕,西班牙皇家学院公开表达了对《修正法》的忧虑,表示愿意为国家政府和立法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希望新法不要在西班牙境内任何地方质疑西班牙语的使用,也不要为公民使用母语接受教育设置障碍。西班牙前首相何塞·玛丽亚·阿斯纳尔(右翼人民党)接受采访时表示,《修正法》意图使卡斯蒂利亚语在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大区绝迹,这是愚蠢的行为。另一方面,加泰罗尼亚大区支持西班牙语的教师联合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表达了“巨大的担忧”。据称,2019年加泰罗尼亚幼儿和小学教育机构中仅有7.7%的学校使用西班牙语进行教学(西班牙语课除外)。

此外,虽然西班牙最高法院早在2015年已勒令加泰罗尼亚大区必须保证至少有25%的主干课程使用西班牙语作为教学语言,然而一项覆盖加泰罗尼亚2214所学校的民间调研显示,其调研学校中没有一所遵守该命令,家长往往需要上诉至法院方能保证孩子使用西班牙语接受教育的权利。98.5%的学校在走廊、院子、食堂等公共场合使用加泰罗尼亚语,95%的课外活动使用加泰罗尼亚语进行。这表明,在加泰罗尼亚的中小学中,西班牙语作为教学语言的课程已所剩无几,其使用空间也被严重压缩,《修正法》的出台则是雪上加霜。媒体方面,《西班牙人报》在2020年11月进行的网络投票显示,将近74%的网民投票反对《修正法》删除“西班牙语是教学语言”的表述。面对社会上的各类反馈,西班牙首相佩德罗·桑切斯表示,国家政府的责任是确保民众有接受多元教育的权利,西班牙遵循欧洲委员会的建议,将多元化看作对社会具有重大积极意义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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